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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7月1日正式实施

浏览次数:2146   日期:2017-07-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中医药法律,受到公众及中医药人士的广泛关注。这部法律体现了国家在中医药方面的哪些政策,又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本报请委中医处负责人进行解读。

一、举办中医诊所将更方便

中医诊所的设置由许可改为备案。在开设前报所在地区、县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中医诊所的设置不再受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限制,医术精湛、确有专长的中医们开设中医诊所为市民提供纯中医药服务越来越方便。

二、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更符合中医药规律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在此之前,师承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参加“两考”——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出师考核和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医药爱好者通过师承方式学习中医,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途径较以前有所突破。让更多的人学习中医药、使用中医药为老百姓服务。

三、中医药材的质量将得到保护

目前中药材的种养植状况良莠不齐,社会公众对中药材的质量很关注,有颇多疑虑。国家将进一步规范中药材种养殖,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明确规定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将重点保护“道地药材”的种养殖,建立道地中药材评价体系,支持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扶持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保护好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生态环境,鼓励采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措施保护道地中药材。相信以后我国的中药药材质量也将越来越好。

四、中医诊疗活动监管将进一步加强

国家在中医诊所开设以及中医医师资格取得方面出台鼓励措施的同时,对中医诊疗活动也加强了监管,对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中医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制定了严厉的监管制度,情节严重的将被予以停止诊所执业活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目前,国家《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配套法规规章正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医药法》,我市正在制定《杭州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在中医药事业规划布局上也将和《中医药法》的法律精神相吻合,和法律制度的要求相衔接。